代发“东北东部铁路通道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2标段甲控
2011-06-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W2011-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前庄至庄河铁路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铁道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线工程DT2标段项目经理部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本项目甲控物资钢材、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前阳至庄河段铁路,新建线路起点为既有城庄铁路K35+900,在DK2+150处新建庄河西站,线路由庄河西站引出,引入丹东站,全线总投资约137.74亿元。新建正线约158km。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00km/小时。新建前阳至庄河段DT2标段为大孤山(含)至丹东(不含)区段,里程范围为DK63+825~DK252+000。
本工程计划2010年4月1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钢材、粉煤灰,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一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4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1.6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1.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8投标人必须是铁道部或沈阳铁路局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
3.2粉煤灰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2.2粉煤灰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一级粉煤灰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
3.2.3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2.4投标物资代理商必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厂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不接受产品二次加工的代理商;
3.2.5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2.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7投标人必须是沈阳铁路局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相关证明材料(交易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划分为3个包件。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到站等情况详见附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8:00至8: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8:30,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线工程DT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编:110013
联系人:陈杰/路忠良
联系电话:024-62041815/0415-6677019
传真:024-62041815/0415-6677019
电子邮箱:chenjie002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东港支行
账号:070701213922101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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