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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桥梁基桩检测招标公告

2010-08-1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投入的资本金、银行贷款等,北京铁路局、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为出资人代表,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承担资本金的51%,河北建投承担资本金的39%,河北钢铁集团承担资本金的10%;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50%,资本金以外建设投资使用银行贷款。本项目桥涵混凝土桩基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
  2.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30号令);
  2.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令);
  2.4《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有形市场管理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119号);
  2.6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
  2.7《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建 [2009]275号);
  2.8铁道部《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580号);
  2.9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
  2.10铁道部《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
  2.11《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桥涵混凝土桩基检测招标计划的函》(邯黄铁路计财函[2010]21号);
  2.12《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桥涵混凝土桩基检测招标计划函批复的电话通知》(铁道部招标办:编号2010-074号);
  2.13国家、铁道部关于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范围和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工程项目概况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自京广线小康庄站引出,经邢台市的鸡泽,邯郸市的巨鹿、南宫、新河,衡水市的冀州、衡水东,沧州市的海兴,至黄骅港区装车站。配套建设鸡泽至邯济铁路肥乡站连接线、建设本线与京广线联络线、与石德线联络线,并对京广线小康庄站和石德线清凉店站进行相关改造,项目总投资164.95亿元。
  线路全长为459.630 km,其中:
  (1)邯黄正线:小康庄~装车站,JGK385+347~DK386+650,长380.397km。
  (2)邯济联接线:肥乡(不含)~鸡泽,K37+391~DK43+500,长52.411km;
  (3)小康庄至东北流疏解线:JGYK385+347~DK5+740.18,长6.675km;
  (4)石德铁路联络线K132+895.6~DK187+100,上行10.536km,下行9.610km。
  3.1.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m,困难地段800。限制坡度:4‰。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5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3.2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3招标范围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桥涵混凝土基桩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
  3.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个月。
  3.5招标内容
  3.5.1桩身质量检测见附件
  四、标段划分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桥梁基桩第三方检测16443根,分为一个标段。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5.1资质要求: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1.2铁道部或城乡建设部认定具备工程桩基检测资质及试验室资质;
  5.1.3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桩基检测计量认证合格);
  5.1.4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2.业绩及信誉要求
  5.2.1投标人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内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桥梁基桩检测的业绩和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2.2近三年(2007、2008、2009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5.2.3近三年(2007、2008、2009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得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1)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13日16:00时前将《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传至招标人。
  (2)201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8:30~11:00,14:30~17:00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衡水市昌明大街458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可采用转帐支票(仅限石家庄地区申请人)、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如采用转帐支票或电汇形式,应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该款项已汇至招标人帐户,并提供相关凭证。
  (4)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七、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9月6日8:30~9: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6日9:00,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三层第十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http://www.bjjyzx.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招标人将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其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昌明大街458号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周爱民    高双年
  电    话:0318-7907953    7018512(市电) 
  传    真:0318-7907953
  电子邮箱:hhgsjcb@163.com
  户   名: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铁道支行
  账    号:130016154080505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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