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2010-08-1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投入的资本金、银行贷款等,北京铁路局、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为出资人代表,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承担资本金的51%,河北建投承担资本金的39%,河北钢铁集团承担资本金的10%;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50%,资本金以外建设投资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图审核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的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
2.2 项目概况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位于河北省南部及东南部的黑龙港流域地区。西南端与京广、邯济铁路相连,并预留和邢铁路接入条件,东北端引入黄骅港港区,修建联络线与既有石德铁路相连通。
线路全长459.629km。正线起自京广线既有站小康庄站,沿途经过邯郸市的鸡泽县,邢台市的南和县、平乡县、广宗县、南宫市、新河县,衡水市的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阜城县,沧州市的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盐山县、海兴县、黄骅市、渤海新区,线路长度380.397km。
邯济联结线自邯济铁路的肥乡站引出,于鸡泽站接轨,线路长度52.411km。
修建自小康庄至新建东北流线路所疏解线6.675km。
通过新建联络线与石德铁路相连通,上行10.536km,下行9.610km,联络线总长20.146km。
沿线位于平原地区,东部邻近渤海,主要经过京珠、邢临、青银、大广、石黄、津汕高速公路和106国道、282省道、283省道、385省道、383省道、302省道以及滏东排河、清凉江、南运河等主要交通干线及河流。沧州以东软土路基处理工程量较大,另外有部分钢桁梁等结构,其他工程较为简单。
2.2.1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
3)区段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m,困难地段800
5)限制坡度:4‰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SS4B
8)牵引质量:5000t
9)到发线有效长:1050m
10)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11)速度目标值: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h
2.2.2主要工程数量
全线土石方4805.42万m3,其中区间路基土石方3187.17万m3,站场土石方1618.25万m3;浆砌片石236.2万m3;挡土墙0.02万m3。特大桥34座84262.91延长米,大桥21座5692.38延长米、中桥70座6102延长米、框构98座16112.9平米、涵洞1238座25126.86横延米。正线铺轨455.077㎞,站线铺轨138.493㎞,铺道岔371组,铺道碴166.56万m3。通信光电缆1072.2km;联锁道岔493组。电力线路983.8 km;接触网导线732.7条公里,10kv配电所8处,牵引变电所10处。房屋84851㎡。
2.3施工图审核计划日期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正式验收。
2.4招标范围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施工图图纸审核、投资检算审核等)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图审核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240号);
3.5.《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3.6.《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建设〔2010〕36号);
3.7.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3.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
3.9.铁道部和河北省《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
3.10.《关于报送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的函》(邯黄铁路计财函〔2010〕20号);
3.11. 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批复电话通知》(编号2010-073);
3.12. 国家、铁道部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13.本项目有关设计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4.2应满足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4)未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5)近三年没有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6)近三年(2007年~2009年)具有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图审核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7)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审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6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9)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
(10)有施工图审核经验,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工作。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按照程序公开交易,实行总价承包合同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
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 月13日16:00时前将《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传至招标人。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 8月16 日至2010年 8月20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在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河北省衡水市开发区昌明大街458号北楼)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可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应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该款项已汇至招标人帐户,并提供相关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 9月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 6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第十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的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9月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第十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www.bjjyzx.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ebcente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水市开发区昌明大街458号
邮编: 053000
联系人:周爱民 王祥
电话:0318-7907953 0318-7907628
传真:0318-7907953
电子邮件:hhgsjcb@163.com
开户单位: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
账号:13001615408050510029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投入的资本金、银行贷款等,北京铁路局、河北建投、河北钢铁集团为出资人代表,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承担资本金的51%,河北建投承担资本金的39%,河北钢铁集团承担资本金的10%;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50%,资本金以外建设投资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图审核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的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
2.2 项目概况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位于河北省南部及东南部的黑龙港流域地区。西南端与京广、邯济铁路相连,并预留和邢铁路接入条件,东北端引入黄骅港港区,修建联络线与既有石德铁路相连通。
线路全长459.629km。正线起自京广线既有站小康庄站,沿途经过邯郸市的鸡泽县,邢台市的南和县、平乡县、广宗县、南宫市、新河县,衡水市的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阜城县,沧州市的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盐山县、海兴县、黄骅市、渤海新区,线路长度380.397km。
邯济联结线自邯济铁路的肥乡站引出,于鸡泽站接轨,线路长度52.411km。
修建自小康庄至新建东北流线路所疏解线6.675km。
通过新建联络线与石德铁路相连通,上行10.536km,下行9.610km,联络线总长20.146km。
沿线位于平原地区,东部邻近渤海,主要经过京珠、邢临、青银、大广、石黄、津汕高速公路和106国道、282省道、283省道、385省道、383省道、302省道以及滏东排河、清凉江、南运河等主要交通干线及河流。沧州以东软土路基处理工程量较大,另外有部分钢桁梁等结构,其他工程较为简单。
2.2.1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
3)区段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m,困难地段800
5)限制坡度:4‰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SS4B
8)牵引质量:5000t
9)到发线有效长:1050m
10)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11)速度目标值: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h
2.2.2主要工程数量
全线土石方4805.42万m3,其中区间路基土石方3187.17万m3,站场土石方1618.25万m3;浆砌片石236.2万m3;挡土墙0.02万m3。特大桥34座84262.91延长米,大桥21座5692.38延长米、中桥70座6102延长米、框构98座16112.9平米、涵洞1238座25126.86横延米。正线铺轨455.077㎞,站线铺轨138.493㎞,铺道岔371组,铺道碴166.56万m3。通信光电缆1072.2km;联锁道岔493组。电力线路983.8 km;接触网导线732.7条公里,10kv配电所8处,牵引变电所10处。房屋84851㎡。
2.3施工图审核计划日期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正式验收。
2.4招标范围
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施工图图纸审核、投资检算审核等)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图审核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240号);
3.5.《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3.6.《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建设〔2010〕36号);
3.7.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3.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691号);
3.9.铁道部和河北省《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67号);
3.10.《关于报送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的函》(邯黄铁路计财函〔2010〕20号);
3.11. 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新建邯郸(邢台)至黄骅港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批复电话通知》(编号2010-073);
3.12. 国家、铁道部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13.本项目有关设计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4.2应满足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4)未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5)近三年没有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6)近三年(2007年~2009年)具有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图审核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7)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审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6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9)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
(10)有施工图审核经验,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工作。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按照程序公开交易,实行总价承包合同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
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 月13日16:00时前将《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传至招标人。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 8月16 日至2010年 8月20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在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河北省衡水市开发区昌明大街458号北楼)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可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应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该款项已汇至招标人帐户,并提供相关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 9月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 6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第十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的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9月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第十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www.bjjyzx.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ebcente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水市开发区昌明大街458号
邮编: 053000
联系人:周爱民 王祥
电话:0318-7907953 0318-7907628
传真:0318-7907953
电子邮件:hhgsjcb@163.com
开户单位: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
账号:130016154080505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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