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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2010-11-2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哈大客运专线配套长春站客运设备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计函〔2009〕1867号)和《关于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规模:
2.1.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1.2建设规模:长春站新建高架候车厅建筑面积为34289平方米,其中夹层建筑面积为9050平方米;新建无柱风雨蓬投影面积为89756㎡;新建南北两侧基本站台通廊总建筑面积为4485㎡。
对既有北站房综合广厅、西侧出站厅进行改造,将既有局部商业部分改为北站房售票厅、北站房贵宾厅、北站房生产设备用房等功能,总的改造面积为7608㎡;对既有南站房综合广厅、两侧出站厅、南站房售票厅、南站房贵宾厅进行改造,新建南站房基本候车厅,总的改扩建面积为7721㎡;拆除既有西侧出站地道,新建东西两侧12米宽出站地道,建筑面积为11745㎡;拆除既有长春站南站房高架部分10459㎡;拆除既有高架通廊1578㎡;拆除既有无柱风雨蓬28370㎡。
既有车场4座站台加高至1.25米,高速车场新建高1.25米站台5座。。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5个月,2011年6月30日竣工。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审核。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铁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
3.1.3通过ISO9000族系质量体系认证。
3.2业绩信誉要求:
3.2.1具有两项以上大型客站的设计经验。
3.2.2近5年具有至少2项铁路客运专线的总体设计或设计施工图审核(或设计监理,含施工图审查)业绩。
3.2.3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2.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其他要求:
3.3.1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 年 12 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持单位介绍信、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12月 20 日13时00分至2010年12月20日13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 20日13时30分,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431—86125891                  
传    真:0431--86125891             
电子邮件:wangxhengling@126.com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11793          
开户名称: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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