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西平铁路施工致千年泾川古城遗址受损

2013-05-30 来源:中国网 作者:陈宗立
本文摘要:近期连日来,记者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建的西(安)平(凉)铁路强行施工,致甘肃平凉市泾川县境内的千年泾州古城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和群众强烈抵制,甚至发生冲
 
  至2013年1月,在大云寺遗址东侧再次发现诸佛舍利并佛牙佛骨和陶罐、砖铭等240余件(组),均系北朝隋唐窖藏。这些出土的佛像均为手工雕刻,属艺术“孤品”,具有极高的考古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今年1月和3月,原文化部副部长、原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中科院考古所研究员赵超、北京大学教授龚鹏程,以及甘肃省文物局及其考古所、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先后亲临现场考察,认为这次发现属重大文物发现,建议申报国家文化遗产,建立国家级大遗址公园。地方文化学者张怀群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写道:1964年、1969年、2013年三次在同一地发现这么多重要文物,这在国内外是罕见的。为此,专家们在座谈时还建议这一段约2公里的铁路应该改道;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政策及以往惯例,铁路建设在碰到类似重大文物发现时都要让路。至于改线所增加的经费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正巧的是,今年初,甘肃省申报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甘肃将借这个国家级平台,以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探索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学发展新路子。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对这次重大发现十分重视,在2013年1月大云寺遗址发现文物的报告上批示:“可列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一个重点,给予规划和利用。”
 
  2013年1月30日,本报以《甘肃大云寺遗址惊现北朝隋唐佛像窖藏》,又一次图文并茂地报道了这次重大的考古发现。中央和地方诸多媒体也纷纷予以宣传报道。
 
  四、前后不一致的几份文件令人不解
 
  在一份红头文件中,记者见到,2003年7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位于泾川县内的泾州古城名列其中,时代为“汉-元”。
 
  泾川县人民政府在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和保护范围中明确:泾州古城位于城关镇水泉寺村,东西宽约3公里,南北长为1。5公里,始建于殷商阮共时期,以后逐代扩建,唐宋时期修建最为兴盛,明朝洪武年间毁于水患,现遗存有城墙、共池等。城内曾有大云寺、镇海寺等,出土过金银棺等珍贵文物。保护范围东至水泉寺八社、西至二社小城墙、北至山根、南至公路,大体为长方形。
 
  到了2012年春,西平铁路施工正在紧张进行,由于对泾州古城遗址产生破坏,当地村民们奔走呼吁,泾川县文物部门于2012年3月30日和5月5日两次发出“紧急停工通知”,要求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停止在泾州古城遗址上施工,并组织人员到现场阻止,在有省市文物部门和市县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和施工方发生强烈的对峙和争执。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则强调:泾川县文物部门无权发来“停工通知”,上级单位到目前为止没有告知改线重修。并在施工现场泾川县文物部门贴出的两个“紧急停工通知”布告旁,贴出了甘肃省文物部门2006年12月印发的函。这份6年前的函中说,“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
 
  对此,甘肃省文物局又发文解释称:“2006年同意西平铁路在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后可以通过泾州古城,但考古因故并未进行。2009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牵扯到工程建设审批权限收归国家文物局,对古城进行了考古调查后,西平铁路提出了建设方案,但国家文物局审核后未能通过。
 
  2010年,省文物局召开有关方面会议,要求西平铁路重新编制建设方案上报,但又一次未能通过国家文物局同意”。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来看看几份文件。

相关文章

专  题
 
 
 
封面人物
市场周刊
2024-04
出刊日期:2024-04
出刊周期:每月
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西平铁路施工致千年泾川古城遗址受损

中国网

 
  至2013年1月,在大云寺遗址东侧再次发现诸佛舍利并佛牙佛骨和陶罐、砖铭等240余件(组),均系北朝隋唐窖藏。这些出土的佛像均为手工雕刻,属艺术“孤品”,具有极高的考古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今年1月和3月,原文化部副部长、原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中科院考古所研究员赵超、北京大学教授龚鹏程,以及甘肃省文物局及其考古所、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先后亲临现场考察,认为这次发现属重大文物发现,建议申报国家文化遗产,建立国家级大遗址公园。地方文化学者张怀群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写道:1964年、1969年、2013年三次在同一地发现这么多重要文物,这在国内外是罕见的。为此,专家们在座谈时还建议这一段约2公里的铁路应该改道;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政策及以往惯例,铁路建设在碰到类似重大文物发现时都要让路。至于改线所增加的经费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正巧的是,今年初,甘肃省申报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甘肃将借这个国家级平台,以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探索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学发展新路子。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对这次重大发现十分重视,在2013年1月大云寺遗址发现文物的报告上批示:“可列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一个重点,给予规划和利用。”
 
  2013年1月30日,本报以《甘肃大云寺遗址惊现北朝隋唐佛像窖藏》,又一次图文并茂地报道了这次重大的考古发现。中央和地方诸多媒体也纷纷予以宣传报道。
 
  四、前后不一致的几份文件令人不解
 
  在一份红头文件中,记者见到,2003年7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位于泾川县内的泾州古城名列其中,时代为“汉-元”。
 
  泾川县人民政府在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和保护范围中明确:泾州古城位于城关镇水泉寺村,东西宽约3公里,南北长为1。5公里,始建于殷商阮共时期,以后逐代扩建,唐宋时期修建最为兴盛,明朝洪武年间毁于水患,现遗存有城墙、共池等。城内曾有大云寺、镇海寺等,出土过金银棺等珍贵文物。保护范围东至水泉寺八社、西至二社小城墙、北至山根、南至公路,大体为长方形。
 
  到了2012年春,西平铁路施工正在紧张进行,由于对泾州古城遗址产生破坏,当地村民们奔走呼吁,泾川县文物部门于2012年3月30日和5月5日两次发出“紧急停工通知”,要求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停止在泾州古城遗址上施工,并组织人员到现场阻止,在有省市文物部门和市县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和施工方发生强烈的对峙和争执。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则强调:泾川县文物部门无权发来“停工通知”,上级单位到目前为止没有告知改线重修。并在施工现场泾川县文物部门贴出的两个“紧急停工通知”布告旁,贴出了甘肃省文物部门2006年12月印发的函。这份6年前的函中说,“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
 
  对此,甘肃省文物局又发文解释称:“2006年同意西平铁路在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后可以通过泾州古城,但考古因故并未进行。2009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牵扯到工程建设审批权限收归国家文物局,对古城进行了考古调查后,西平铁路提出了建设方案,但国家文物局审核后未能通过。
 
  2010年,省文物局召开有关方面会议,要求西平铁路重新编制建设方案上报,但又一次未能通过国家文物局同意”。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来看看几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