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3〕95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50%,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三电”迁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
2.2建设规模:
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通辽北(不含)至霍林河现状电化,线路长度401.879km;对贺斯格乌拉站进行改造;通辽枢纽内通辽站、通辽北站、通辽南站、通辽西站、通辽东站到发场,及其他电力机车走行的相关线路、客货列车运行的联络线、疏解线进行相应电化。
2.3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总工期2年,“三电”迁改必须满足后续施工单位工程进度需要。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范围内路(内)外电力线路及设备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为保证土建工程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THQG。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两项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不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资质时,可由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牵头人),与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按照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2要求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和铁路营业线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室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另备复印件一份供招标人备案)。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人民币,凭电汇凭证复印件购买,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不办理邮寄。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14时30分至2014年3月18日15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8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
邮编:110002
联系人:孙相奎
电话:024-62029901
传真:024-62029901
电子邮件:1712675693@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580-2610168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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