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4-03-04 来源: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SYJJ2014-03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029901 | 招标联系人 | 孙相奎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3〕95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铁岭市、吉林省四平市。 2.2工程建设规模:通辽至四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大郑线通辽东至郑家屯铁路沿既有线增建二线99.230km,白市站立交疏解线长度3.447km,同步实施电化改造107.964km。平齐线四平至郑家屯段实施现状电化改造,下行90.038km,上行92.537km,泉沟、八面城、曲家店、金宝屯四个车站到发线延长至1050m。 2.3 计划工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TSJL。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1.1要求申请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3要求近五年完成(或在建)类似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室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另备复印件一份供招标人备案)。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凭电汇凭证复印件购买,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14时30分至2014年3月18日15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8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 邮 编:110002 联系人:孙相奎 电 话:024-62029901 传 真:024-62029901 网 址:1712675693@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580-26101689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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