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海外分公司全面完成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2014-12-08 来源: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本文摘要:三年来,在中铁八局集团公司的正确带领和有力支持下,依托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法务工作在企业控风险、保经营、促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完成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
近年来,随着中铁八局集团公司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全集团海外业务呈现稳定快速的发展,目前已成功进入刚果金、塞内加尔、摩洛哥、玻利维亚、新加坡五个国别市场。在不同的国别市场法律环境下,伴随的法律风险愈加增大。海外分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海外业务旗舰,身兼集团公司海外部职能,不断构建完善海外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法律事务工作体系。三年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带领和有力支持下,依托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法务工作在企业控风险、保经营、促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完成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海外经营是“矛”,海外法务是“盾”,三年来,海外分公司法务管理始终坚持这一自我定位,工作重点不仅在于其积极主动、事前预防的法务模式,还在于海外法务系统“走动式管理”理念,“哪里发生事务,法务工作就第一时间下沉一线、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海外分公司总法律顾问------海外分公司法律事务部多级联动、点面结合的法务管理模式,从顶层设计上确保了法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能依托有效载体,进而保证了法务系统对全集团海外法律风险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年来,海外分公司严格依据集团公司授权经营,未发生一例涉外法律纠纷,合同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务管理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持续加强,海外员工知法守法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在合同审核上,坚持“三个出发”,即从经营角度出发、从诉讼角度出发,从法理出发。从经营角度出发,可以看到合同的实质,各部门的需求;从诉讼角度出发,可以知道哪些是审核的重点;从法理出发,可以更好的设计和修改条款,在合法的范围内为公司争取更大的利益。三年来,海外分公司合同审核把关率达百分之百,合同履约率达百分之百,至今未发生任何合同纠纷。针对自有项目,严格依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根据项目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经理进行集中授权或单独授权,确保项目所有合同必须经公司评审;针对海外项目,原则上必须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署。对重大经营合同,如新上项目的施工合同,必须报海外分公司本部,按照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流程,通过海外公司本部多轮论证和评审之后,再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以海外部名义组织集团公司评审。此外,公司每项重大的物资采购、开标招标、海运货运等重要经营活动,均有法律顾问的全过程参与。
同时,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上,海外分公司通过外派培训、内部培训、调查问卷、实地座谈走访、专项调研以及借助部门人员出差等多种方式提高法务部工作能力及公司全员的法律意识。法务部还借助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课题研讨等机会,研究一些涉及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的、新型的、具有一点前瞻性或法律界尚无明确定论的新问题,同时对公司的新业务进行法律研究分析,在法律上支持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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