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2-23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ZTGJ2015--CG021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30877866 | 招标联系人 | 牟群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15-CG021
1.招标条件
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已经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发改基础【2014】370号文)批准建设,主要作为机场专线服务机场客流。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前次招标过程中,TFKT02包件风阀设备和JPS02包件一体化设备流标,受招标人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进行重新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线路从与3、7号线的换乘站红牌楼南站出发沿佳灵路下穿铁路西环线、三环快速路,向南至成双大道串联八益家具城商圈设置聚龙路站;在新安大道与武侯大道交叉口与9号线换乘设置沈家桥站,向南沿规划路下穿绕城高速至马新路,于马新路与金航路交叉口设置与12号线的换乘站金航路南站;线路沿马新路下穿江安河进入T1航站楼并设置航空港T1站,沿航站楼内部预留空间至T2航站楼设置一期终点站航空港T2站。在一期金航路南站站前设置地下检修库。1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0.9km,全部为地下线。车站6座为:太平园、簇锦、华兴、金花、空港一站、空港二站。平均站间距离1.8km,最大站间距2.867km,最小站间距0.830km。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2.3本次招标不含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TFKT02包件:风阀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2投标人具备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制造商;
3.1.3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具有风阀设备的生产和供货能力,应有售后服务人员,在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并完成国内城市轨道交通2个合同,且要求每个合同有且不少于5个地铁地下车站的与本次招标设备相近的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开通试运营(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或业主评价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3.1.6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3投标企业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JPS02包件:一体化设备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
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制造商。
3、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具有给排水设备的生产和供货能力,应有售后服务人员,在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并完成国内城市轨道交通1个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与本次投标同类型的给排水设备的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开通试运营,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6、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
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的销售代理许可证,。
3、所代理的设备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给排水设备的供货能力,应有售后服务人员,在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并完成国内城市轨道交通1个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与本次投标同类型的给排水设备的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开通试运营,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6、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3投标企业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2月23 日至2016年02月29 日之间的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下午 14时30分时至 17时30分 时派代表持投标申请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北五层75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存储设备。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如需邮购,请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然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和投标申请表(务必填完整)传真至010-51881650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zhaowei@crmg.cn,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
5.答疑
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16年03月01日17时00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传真至010-51881650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haowei@crmg.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03月18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会议室(详见饭店水牌)。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8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会议室(详见饭店水牌)。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联系人:牟群
电 话:18630877866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 号:110060779018150040755
联 系 人: 赵 威 翟大明
联系电话: 18600285088 13810363669
传 真:010-51881650
邮 箱:zhaowei@crmg.cn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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