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材料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02-23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 CBL_20160223_1048398056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招标联系电话 | 0512-65683297 | 招标联系人 | 周子扬 | ||||||||||||
| 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材料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 公告说明 |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单位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检测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14876.95㎡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4160.21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2/23 至 2017/2/22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主要资格预审条件: 
  (1)投标人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备案检测机构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防水材料); 
  (3)投标人具有计量认证证书; 
  (4)企业业绩:近5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8万元以上检测费用的工程检测业绩。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2/23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2/27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6/2/23 上午 09:00 至 2016/3/2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3/2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3/3 15:00 
  7. 备注: 一、检测范围: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材料检测服务。 
  二、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三、中标单位须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含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设立能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的检测办公试验场地。 
  四、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到时再投箱报名。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类型采用通用资格预审文件(自行下载,参照使用);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通用文本要求编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省外企业需附进苏资质核验书(先到省住建厅备案,再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质核验http://www.szjs.net/ZhuJian/NewAction_findBsznMore.action?id=29#),复印件附入附件资料中; 
  (3)提供企业近5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8万元以上检测费用的检测业绩;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身份证复印件等; 
  (5)计量认证证书; 
  (6)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8)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伍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五、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6年3月3日15:00~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本项目需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计量认证证书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 
  (6)省外企业附进苏资质核验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上网彩色打印))。 
  六、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八、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公告中“项目经理”均指“项目负责人”。 
  十、公告发布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竹园路880号 
  联系人: 周子扬 传真: 电话: 0512-65683297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2/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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