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地铁快线设计标准即将出台
2017-10-16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本文摘要: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了行业标准《地铁快线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这意味着即将有了城市轨道快线设计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了行业标准《地铁快线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这意味着即将有了城市轨道快线设计标准。
该标准由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联合牵头起草,标准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广州、上海、深圳、东莞等城市地铁快线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实践经验,主要参考了《地铁设计规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城际铁路设计规范》、《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同时通过《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压力波测试报告》、《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动态包络线测试报告》、《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轨道结构及环保措施综合服役性能测试试验研究》等在线测试试验,取得了诸多重要技术参数。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是在总结《地铁设计规范》作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多年的经验上进行编制,按照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00公里时《地铁设计规范》未规定或已不适用的条文进行地铁快线规范条文的编制和章节划分。对于与最高运行速度不相关的专业条文不再做规定,仍按《地铁设计规范》执行。
地铁快线是指:列车正常运行条件下,最高运行速度大于等于100公里且不超过120公里,系统设计运输能力不小于3万人次/h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组织模式包括列车追踪运行和快-慢车组合运行。一般来说线路较长,可达50公里,设站少,站间距较大,最大站间距可超过5公里,平均站间距在2-5公里。牵引供电宜采用DC1500V,也可采用DC3000V或AC25kV。
具体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的运营组织模式包括提高列车最高运行速度的追踪运行模式,以及兼顾线路客流覆盖与提高快线旅行速度的快-慢车组合运行模式;
适用的最高运行速度(ATO运行速度)包括达到100公里(含100公里)以上和不超过120公里(含120公里)的钢轮钢轨地铁快线新建工程的设计。
根据国内地铁快线实践,本标准主要针对地铁快线为直流牵引的地铁车辆制式,对于中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00公里且不超过120公里的钢轮钢轨系统均适用于本标准。
附:国内部分已运营地铁快线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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