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再次重申没有设立铁路银行动议
2014-08-06 来源:财新网
本文摘要: 7月18日铁路将成立银行消息被证实不实后,今日(8月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公司)人士再次重申,中铁总公司没有设立铁路银
7月18日铁路将成立银行消息被证实不实后,今日(8月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公司)人士再次重申,中铁总公司没有设立铁路银行的动议,也没有得到其它方面设立铁路银行的信息。
7月17日《时代周报》发布消息称,为了避免“钱不够用”的情况出现,一个多月以前,中铁总公司成立了铁路融资公司。并解释称,“性质有些像银行”,就是把钱融进公司,然后再对外贷款。还表示,铁路银行贷款利息要低于市面上的所有银行,并将其形象的表述为“老百姓可以存钱进入这个银行,年息要高于其他银行。”随后多家媒体转述了该报道。
随后,7月18日,中铁总公司多位人士表示,没有听说报道所述的铁路融资公司,中铁总公司旗下目前没有这个单位,更没有所谓的“铁路银行”,未来会不会成立类似公司还要看铁路投融资体质改革的总体安排。
多位中铁总公司人士表示,虽然中铁总公司目前没有成立铁路融资公司和铁路银行,但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中铁总公司会在今年成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基金公司),中铁总公司作为中央政府的出资人代表是基金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基金公司将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保证社会投资人按约定取得稳定合理回报。这与媒体报道的中铁总公司成立的所谓铁路融资公司就是把钱融进公司,然后再对外贷款的类似银行职能也明显不同。
上述人士均表示,随着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渐入深水区,各种猜测和以往改革计划方案被透露出来,就铁路改革具体措施,包括政策解读还要以官方渠道发布信息为准。
2014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显示,中铁总公司将发起设立基金公司,并明确基金公司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铁路发展基金年度募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批准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要求,委托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制定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铁路发展基金日常管理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投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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