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启动标段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0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60503_22869624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757-0757-28817890、28819872 | 招标联系人 | 程先生、王先生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启动标段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启动标段土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启动标段土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市番禺区
2.3 项目总建设规模: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起于美的大道,经北滘、林头、陈村新城、陈村后,接入广州南站,并与佛山三号线,广佛环线换乘。线路全长全长约13.64km,共设7座车站,其中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2km,设一处停车场;设主变电所1座。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包括南涌~陈村新城站盾构区间、陈村新城站、陈村新城站~陈村站盾构区间、陈村站、陈村~(陈村~韦涌中间风井)盾构区间、陈村~韦涌中间风井的土建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工程修复工作,里程范围为YCK-4-527.799 ~ YCK0+634.600,总投资约90577万元。
2.5 计划工期:1133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23日;
工程竣工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及部分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②取得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建市[2014]159号))、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建类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即项目总工,下同)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土建类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专职安全负责人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为专职安全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在国内大陆承接过2个轨道交通项目的土建施工项目,至少包含1项采用明挖施工法的地下车站项目和1项采用盾构施工法的区间隧道项目,并且该两项工程已竣工验收或应能证明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主体结构完成证明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已竣工验收工程应提交[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能证明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盖业主单位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无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须提交资料:
①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此表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报名用);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已报名的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窗口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的17时。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8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须提供)。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容奇大道中68号
联 系 人:程先生、王先生
电 话:0757-0757-28817890、28819872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
联 系 人:林工、何工
电 话:0757-86283490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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