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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操作规程(一)

2007-07-25 来源:中国铁路市场网 作者:未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机车操作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第二条 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车运用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二章 段内作业 
    出勤
    第三条 出乘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出勤。

    第四条 认真抄阅运行揭示,根据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制订运行安全注意事项,并摘录于司机手册。

    第五条 出勤时,应按规定整洁着装,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认真听取指导,领取司机报单及列车时刻表,将IC卡、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接车
    第六条 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交接,领取工具、备品。蒸汽机车应到化验室了解锅炉软水情况。

    第七条 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和柴油机、主变压器、受电弓、锅炉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1.东风4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一。
    2.韶山4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二。
    3.前进型蒸汽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三。
    4.本规程规定以外的机型,由铁路局参考本规程自行制定。机务段应根据乘务方式、整备设备、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照上述三种机型“检查给油程序”的技术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 东风4型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按附件一规定进行;韶山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二的规定进行;JZ-7、DK-1、ET-6(EL-14)型制动机,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规定进行。本规程规定以外的制动机检查和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三章 出段与挂车

    第九条 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将机车移动至接近警冲标处停车,要道准备出段。
    1.确认出段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标志的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出段。
    2.移动机车前,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电力机车在段内走行及挂车时,应使用辅助司机控制器操纵。
    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按信号显示出段。
    4.蒸汽机车清灰、放水必须在站、段指定地点进行。

    第十条 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速度,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前10m左右必须停车。
    2.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3.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第十一条 挂车后,单阀(DK-1型制动机为空气制动阀,以下同)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制动软管连接和折角塞门状态。 
    1.正确输入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以下简称监控装置)有关数据。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2.货物列车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按压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色按键3s以上,检查本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和列尾装置作用是否良好。货运票据须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列车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本规程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发现排风有异状或列车管漏泄,其压力下降每分钟超过20kPa时,通知检车员及时检查处理。
    5.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6.列车制动机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应在试验完毕后,接受制动效能证明书。
    7.司机接到制动效能证明书后,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及本区段的规定时,应要求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进行处理或由列车调度员发给限速运行命令。

第十二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
    1.全部试验
    列检所无列车制动机的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进行试验:
    (1)自阀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为7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须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列车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以便检车员检查列车制动机,要求不发生紧急制动,并检查制动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规定。司机检查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2.简略试验
    列车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并保压1min,测定列车管贯通状态,检车员、运转车长、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司机检查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3.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在长大坡道前方的列检所需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时,应在列车制动机按全部试验方法试验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4.列车制动机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充、排风时间,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查列车管压力的变化情况,并作为本次列车操纵和制动机使用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发车准备与发车

    第十三条 司机做好发车时间预报,督促做好发车准备工作。
    1.内燃机车挂车后,应及时调节好油、水温度,保证在发车时,柴油机的油、水温度不低于规定要求。
    2.蒸汽机车在发车前,应施行汽缸预热,并进行压油机摇油。起动时要做到汽压足,炉火旺,水表水位应符合本区段规定要求。
    3.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第十四条 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其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起动列车。
    1.起动列车前再次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查尾部列车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列车管压力基本一致。
    2.列车起动时,应检查自阀(DK-1型制动机为电空制动器,以下同)、单阀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做到起车稳、加速快、防止空转。
    3.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当列车不能起动或起动过程中空转不能消除时,应迅速将主手柄回“0”位,重新起动列车。
    4.蒸汽机车在起动加速阶段,可使用粘着重量增加器,列车速度达到30km/h时及时关闭。根据速度增长情况逐步加大汽。

    第五章 途中作业列车操纵示意图

    第十五条 机务段应根据担当的牵引区段、使用机型、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标准等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在编制过程中,应利用监控装置对其进行校核优化。

    第十六条 列车操纵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列车速度曲线;
    2.运行时分曲线;
    3.线路纵断面和信号机位置;
    4.站场平面示意图;
    5.提、回手柄(把)及开、关汽地点;
    6.动力制动使用和退回地点;
    7.空气制动减压和缓解地点;
    8.区间限制速度及区段内各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机械间、走廊巡视时机;
    10.各区间注意事项。

    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应依照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列车,并执行呼唤应答(运行中呼唤应答标准见附件六)和车机联控制度。 
    严格遵守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限制速度,列车限制速度,线路、桥隧、信号容许速度,机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道岔、曲线和慢行地段等限制速度,以及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控制模式设定的限制速度的规定。
    列车运行中,当列尾装置主机发出电池欠压报警时,司机应及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按其指示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设有前后司机室的机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调车作业推进运行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非操纵端控制电路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取出自、单阀手柄;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和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置于关闭位。

    第十九条 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特殊情况除外);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设有速度工况转换装置的机车,车未停稳,不准进行速度工况转换。
    蒸汽机车严禁使用逆汽制动(制动失效时除外)。

    第二十条 内燃机车提、回手柄应逐位进行(无级位调速除外),使牵引电流、柴油机转速相应稳定变化。负载运行中,当柴油机发生喘振、共振时,司机应及时调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时,主手柄回至“1”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过程中,若柴油机转速不下降,应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系统排气阀,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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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机车操作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第二条 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车运用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二章 段内作业 
    出勤
    第三条 出乘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出勤。

    第四条 认真抄阅运行揭示,根据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制订运行安全注意事项,并摘录于司机手册。

    第五条 出勤时,应按规定整洁着装,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认真听取指导,领取司机报单及列车时刻表,将IC卡、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接车
    第六条 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交接,领取工具、备品。蒸汽机车应到化验室了解锅炉软水情况。

    第七条 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和柴油机、主变压器、受电弓、锅炉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1.东风4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一。
    2.韶山4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二。
    3.前进型蒸汽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三。
    4.本规程规定以外的机型,由铁路局参考本规程自行制定。机务段应根据乘务方式、整备设备、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照上述三种机型“检查给油程序”的技术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 东风4型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按附件一规定进行;韶山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二的规定进行;JZ-7、DK-1、ET-6(EL-14)型制动机,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规定进行。本规程规定以外的制动机检查和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三章 出段与挂车

    第九条 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将机车移动至接近警冲标处停车,要道准备出段。
    1.确认出段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标志的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出段。
    2.移动机车前,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电力机车在段内走行及挂车时,应使用辅助司机控制器操纵。
    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按信号显示出段。
    4.蒸汽机车清灰、放水必须在站、段指定地点进行。

    第十条 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速度,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前10m左右必须停车。
    2.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3.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第十一条 挂车后,单阀(DK-1型制动机为空气制动阀,以下同)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制动软管连接和折角塞门状态。 
    1.正确输入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以下简称监控装置)有关数据。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2.货物列车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按压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色按键3s以上,检查本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和列尾装置作用是否良好。货运票据须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列车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本规程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发现排风有异状或列车管漏泄,其压力下降每分钟超过20kPa时,通知检车员及时检查处理。
    5.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6.列车制动机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应在试验完毕后,接受制动效能证明书。
    7.司机接到制动效能证明书后,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及本区段的规定时,应要求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进行处理或由列车调度员发给限速运行命令。

第十二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
    1.全部试验
    列检所无列车制动机的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进行试验:
    (1)自阀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为7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须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列车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以便检车员检查列车制动机,要求不发生紧急制动,并检查制动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规定。司机检查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2.简略试验
    列车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并保压1min,测定列车管贯通状态,检车员、运转车长、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司机检查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3.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在长大坡道前方的列检所需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时,应在列车制动机按全部试验方法试验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4.列车制动机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充、排风时间,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查列车管压力的变化情况,并作为本次列车操纵和制动机使用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发车准备与发车

    第十三条 司机做好发车时间预报,督促做好发车准备工作。
    1.内燃机车挂车后,应及时调节好油、水温度,保证在发车时,柴油机的油、水温度不低于规定要求。
    2.蒸汽机车在发车前,应施行汽缸预热,并进行压油机摇油。起动时要做到汽压足,炉火旺,水表水位应符合本区段规定要求。
    3.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第十四条 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其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起动列车。
    1.起动列车前再次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查尾部列车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列车管压力基本一致。
    2.列车起动时,应检查自阀(DK-1型制动机为电空制动器,以下同)、单阀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做到起车稳、加速快、防止空转。
    3.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当列车不能起动或起动过程中空转不能消除时,应迅速将主手柄回“0”位,重新起动列车。
    4.蒸汽机车在起动加速阶段,可使用粘着重量增加器,列车速度达到30km/h时及时关闭。根据速度增长情况逐步加大汽。

    第五章 途中作业列车操纵示意图

    第十五条 机务段应根据担当的牵引区段、使用机型、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标准等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在编制过程中,应利用监控装置对其进行校核优化。

    第十六条 列车操纵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列车速度曲线;
    2.运行时分曲线;
    3.线路纵断面和信号机位置;
    4.站场平面示意图;
    5.提、回手柄(把)及开、关汽地点;
    6.动力制动使用和退回地点;
    7.空气制动减压和缓解地点;
    8.区间限制速度及区段内各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机械间、走廊巡视时机;
    10.各区间注意事项。

    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应依照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列车,并执行呼唤应答(运行中呼唤应答标准见附件六)和车机联控制度。 
    严格遵守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限制速度,列车限制速度,线路、桥隧、信号容许速度,机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道岔、曲线和慢行地段等限制速度,以及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控制模式设定的限制速度的规定。
    列车运行中,当列尾装置主机发出电池欠压报警时,司机应及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按其指示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设有前后司机室的机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调车作业推进运行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非操纵端控制电路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取出自、单阀手柄;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和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置于关闭位。

    第十九条 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特殊情况除外);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设有速度工况转换装置的机车,车未停稳,不准进行速度工况转换。
    蒸汽机车严禁使用逆汽制动(制动失效时除外)。

    第二十条 内燃机车提、回手柄应逐位进行(无级位调速除外),使牵引电流、柴油机转速相应稳定变化。负载运行中,当柴油机发生喘振、共振时,司机应及时调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时,主手柄回至“1”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过程中,若柴油机转速不下降,应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系统排气阀,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