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八成受访市民支持地铁禁食写入立法草案
2013-09-18 来源:东方早报
本文摘要:9月17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此前引起争议的“地铁禁食”正式出现在草案中,禁食范围此次也有所明确。
■ 明确只禁止车厢内饮食 地铁随地便溺最高罚款500元
● 今年4月亮相并征询公众意见的轨交条例中,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
● 今年6月召开法规解读会时,有关部门表示因认定困难、执法操作性低,删除了禁食条例内容。
● 9月17日,地铁禁食再次出现在轨交条例草案中,禁食范围此次也有所明确,为“车厢内饮食”。
9月17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此前引起争议的“地铁禁食”正式出现在草案中,禁食范围此次也有所明确,为“车厢内饮食”;同样引起争议的便溺和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也正式被列入禁止行为;另外,市人大法制委认为,逃票处五至十倍罚款合法合适。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9月17日介绍,此次提交二审的草案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23个轨交站点进行了问卷调查,也通过立法听证会,邀请了相关听证陈述人围绕各方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禁食有一定必要性”
针对被部分市民诟病的地铁车厢里的饮食行为,禁食条例是否被引入新法引发了各方争议,今年4月亮相并征询公众意见的轨交条例中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但到今年6月召开法规解读会时,草案里已经没有了禁食条例内容,当时有关部门表示,这是因为饮食的认定非常困难,执法的实际操作性也很低。
9月17日,丁伟介绍,有些委员、人大代表和市民提出,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建议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饮食行为,或者禁止在车厢内饮食。也有些委员和市民认为,可否在车站、车厢内饮食不宜由法规规定。
“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为了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饮食行为有一定的必要性。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人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丁伟说。
因此,在9月17日提交审议的新草案中,“在车厢内饮食”被纳入了十二条禁止行为中,这也意味着有望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地铁车厢“禁食令”。
折叠自行车进站有隐患
上海轨道交通内近日发生多起儿童随地便溺事件,并引发了纠纷。9月17日提交审议的新轨交草案中,便溺行为也被明确列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禁止行为,一旦违反相关禁止规定,轨交企业有权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部分市民关心的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坐轨交的问题,丁伟介绍,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当前本市轨道交通经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即使在非高峰阶段,客运量也相当大,允许携带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会带来安全隐患。为此新草案规定禁止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坐轨交。
逃票处五至十倍罚款合适
有些委员、人大代表和市民提出,要加大对逃票行为的处罚力度,要确保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丁伟表示,结合问卷调查的统计情况看,绝大部分受访市民认为,加收五至十倍票款的规定是合适的。对于将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者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认为是可行的,为此,建议维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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