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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建设准则

2014-10-09 来源:《世界轨道交通》杂志
本文摘要:为了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日益突出的安全性问题,2010年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UITP)发表了一份题为《变幻世界中的安全公共交通》的意见书,不仅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基本准则和处置方案,也给出了城轨运营商或相关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好处。近两年来,不少国外轨道交通企业通过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对于处于类似安全环境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而言,这些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值得有关企业和部门参考及借鉴。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面临着严峻考验,除了轨道交通自身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之外,对人们生命安全性危害更大诸如炸弹、毒气、恐怖威胁等事件屡见报端,骇人听闻的标题占据了各种媒体版面。这种令人不安的状况不仅严重地搅乱了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而且也严重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生命安全。然而,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普通乘客而言,他们对于这种突发安全事件的认知更多地是向城轨保安或工作人员求救,但有关专家指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日益突出的安全性问题,2010年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UITP)发表了一份题为《变幻世界中的安全公共交通》的意见书,不仅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基本准则和处置方案,也给出了城轨运营商或相关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好处。近两年来,不少国外轨道交通企业通过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对于处于类似安全环境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而言,这些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值得有关企业和部门参考及借鉴。
 
  城轨交通公共安全建设的全新认知
 
  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意见书指出,人们特别是城轨运营商必须对城轨交通公共安全要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最致命的威胁是来自于蓄意制造的人为破坏活动,而并非是意外发生的设备安全事故。也就是说,人为制造暗中破坏、扰乱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或者伤害乘客及工作人员等活动,其威胁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它从诸如一般的违反公共秩序、个人泄愤或反社会行为等普通事件,直至严重的恶性犯罪、蓄意破坏或恐怖主义袭击等重大事件。
 
  之所以城轨交通公共安全十分重要,是因为方便快捷的城轨交通是大多数人们特别喜欢的出行方式。据国外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表明,不少城市的轨道交通网络其每天运送的乘客人次至少与当地居民的数量不相上下,而更多的是甚至会超过当地居民人数,例如,拥有180万人口的维也纳市,每天约有220万人次通过公共交通网出行。但接踵而来的问题是,由于人们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可以到达城市的各个地方,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所以这种开放性使它十分容易遭受来自外部的人为攻击,造成致命的公共安全性问题。专家指出,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到2025年全世界公共交通的市场份额将比2009年翻一番,这个城市公共交通业的总体发展趋势,让城轨交通的未来公共安全显得格外重要。这是因为,乘客不仅期望安全且舒适快捷地从城市一头到另一头,而且还期望有个列车、车站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性。这不仅关系到乘客自身的利益,而且也是轨道交通运行商的核心利益之一,即关系到乘客日常出行是否愿意选择轨道交通。
 
  为此,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强调:一方面,提高乘客对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的认知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轨道交通运营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保护乘客、工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性,即对轨道交通安全性进行必要的投资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轨道交通运营商恰如其分的安全投资也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应,所以,进行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建设是一种重要的有益投资,而并非是轨道交通运营商的一个负担。例如,更具安全性的轨道交通会吸引更多的乘客,以增加运行收入;又如,由于安全防范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因人为损坏设施、乱涂乱画等现象,以降低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开支。德国汉堡高架铁路有限公司在其地铁车辆内安装了一套安全监控系统,使人为损坏设施、乱涂乱画等现象降低了约50%,这相当于每年减少了几百万欧元维修费用支出,与此同时,该公司投资建立的重大安全事件预案措施体系,为事件后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将财务损失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方案的核心因素
 
  近几年来,不少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造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特定的公共安保系统,例如,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地铁运营商为了应对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而频发的各种安全问题,加强了地铁车站的安保措施;又如,法国巴黎地铁运营公司针对地铁列车和车站发生的偷窃及抡劫事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再如,美国纽约地铁运营商加强了诸如恐怖主义活动等安保举措,等等。然而,各国轨道交通运营商的实践证明,所有的安保系统都不是一个"单一"的解决方案,而是一个整合了所有措举的"综合"的解决方案,它们通常包括有以下三个核心因素:
 
  一是,技术及其装备。随着先进的安保技术的发展,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成熟安保设施可以满足地铁等轨道交通环境安全性的需求,例如,数字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信息传输系统、乘客语音提示系统、安全入侵检测系统等。与此同时,安保技术的发展还能帮助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和应用水平,以开发和发挥其巨大的安全潜能。
 
  二是,安全标准及规程。编制统一的应对各种各样安全威胁的有效安全标准及规程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能帮助轨道交通运营商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做到从容应对和处置。这种安全标准及规程除了包括各种各样安全事故的预案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相关的人员培训和事前演练,而且还应与诸如警方、设备提供商等相关合作方建立联络沟通机制。
 
  三是,工作人员。在轨道交通车站等乘客区域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这更有利于让乘客获得安全感,因为绝大多数乘客是无法感受到诸如安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的存在。而且,出现在乘客面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有素质高、业务强、装备好以及主动、热情、负责等条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种安全设施及其标准规程的效用。
 
  为此,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提出了以下各项建议:
 
  1.要将安保系统作为企业组织构架和文化的一个有机部分,并将其视为企业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
 
  2.要把安保系统作为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而不是企业的一个经济负担。投资建设安保系统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服务的吸引力,而且还能增加运量、降低运营成本;
 
  3.要对轨道交通运行体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即按照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准则,对整个运行体系进行结构化的、清晰透明的和相应方式的安全分析处理;
 
  4.要对公共安全威胁作好充分准备。在开放式的轨道交通环境中,任何人都不可避免遭受安全威胁的影响,然而只要运营方作好充分准备,这种风险和影响便能降低到最低程度,并使安保系统的反应效果达到最佳;
 
  5.要把握好工作人员的使用和培训。选择恰当的人员担任合适的岗位是保障公共安全的核心之一,要确保人员、规程和技术装备三者之间的良好搭配及默契协调,要重视人员的日常培训、练习和考核;
 
  6.要将安保系统纳入乘客服务范畴,成为轨道交通运行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即要与乘客之间建立起一个畅通的提供信息和联络的通道,让乘客在一个能感受到安全的优良环境中享受轨道交通工具;
 
  7.要强化与各个合作方的联系。保障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是所有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各个合作方不仅必须要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而且更应该明确相互之间的配合协同关系,应该要进行定期的信息沟通和实战演练。
 
  安保系统的实施流程
 
  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指出,轨道交通企业安保工作通常由预防、准备和响应3个不同的连续阶段所组成,这也是不少轨道交通企业安保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
 
  预防阶段的核心工作是进行安全风险的评估,这对于轨道交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及环境,量身打造识别安全威胁和风险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为每一个安全威胁和风险作好准备和响应所需的第一个步骤。对于轨道交通网而言,可以说无论是潜在的安全风险还是日常运行情况和环境,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每条轨道交通线路都必须进行独立的安全风险评估,作出其具体的安全评价及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
 
  在一般情况下,轨道交通企业可依据安全风险评估准则进行评价,即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文件,由企业及合作方相关人员(包括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它们包括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对影响人、财、物和环境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作出评估结果,并划定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的范围,制定出安全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将安全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由此可见,预防阶段实质上是通过轨道交通企业及其合作方的共同配合和努力,打造一个安保网络系统。实践经验告诉人们,轨道交通要实现百分之百的安全是不可能的,而且任何的预防措施也不可能消除所有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安全事件发生之前轨道交通企业必须要实施第二阶段的流程,即准备阶段。而准备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制订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应对计划,特别是要与当地政府安全部门和相关应急团队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要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实践对企业安保人员和运行人员进行严格的训练,以保证企业能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应对各式各样的安全事件;要定期审核和修订安全标准和相关规程,以不断地适应环境和运行情况的变化,以不断地吸取新的技术和经验。
 
  第三阶段响应的主要工作流程是,当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如何及时处置,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秩序。因为轨道交通是现代化城市交通和生活的"主动脉",迅速恢复运营对轨道交通企业和社会经济都是一个有力的支持。与此同时,响应举措的实施也能给广大乘客和轨交企业工作人员获得充分的信任感,使得他们有信心继续选择乘坐轨道交通出行,这也向一些安全破坏分子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这种安全破坏是可以抵御的,其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要完美实现第三阶段响应这个目标其中沟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实践证明,沟通往往是恢复过程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它除了轨道交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外,还包括与公众、媒体、外部合作方之间的有效沟通。
 
  几种特殊情况处置的实践经验
 
  实践证明,为城市服务的公共轨道交通是整个城市环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安全保障工作不可能由轨道交通企业单独完成,在安保实施各个阶段势必与外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与当局、警察、执法机构、应急服务机构、媒体等各个合作单位的职责划分;又如,与各合作方的财务承担和支付关系;再如,包括对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内社区、物业、学校、商场和乘客的宣传教育活动,等等。
 
  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公交公司与市政府合作开展一项称之为"帮教"的活动计划,该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针对一些经常聚集在地铁站的吸毒者,向他们进行公共秩序意识宣传,规范他们乘坐轨道交通的行为,旨在逐步减少乘客与吸毒者之间的冲突事件,使广大普通乘客感受来自城市社会的贴心服务,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近几年来,诸如奥运会、世博会和世界杯足球赛等大型活动给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了展示其优势的舞台,但这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的一场特殊考试,公共安全成为全球瞩目的关注中心。然而,这些大型活动恰恰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采取新举措的一个机遇,与此同时,也能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与其他外部利益合作方的紧密协作和沟通。例如,大型活动组织者往往要提前几年开始筹划,由包括轨道交通企业在内活动相关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的各方专门规划"作战行动理念",对轨道交通企业而言,在活动期间将面对比平常更难缓解的潜在安全威胁影响,这些安全威胁包括有各种流行病、高温热浪、低温寒冷以及电力故障、示威抗议等,可能会产生干扰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的不可预见的严重连锁反应。
 
  以往经验告诉人们,在大型活动期间保障公共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是"人的因素"。例如,在大型活动中来自不同国家的参访者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一旦发生安全事件,他们是首先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群,因此配备足够数量、精通外语、技能熟练的工作人员就显得格外重要。又如,许多轨道交通运营商有先见之明,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会派遣有关工作人员赴举行过类似活动的其他城市考察或工作,以便借鉴他们的成功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防止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威胁并没有一剂能够彻底避免的"灵丹妙药",人们可以做到的就是尽量降低安全风险和事件影响。不言而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对安全防范的人、财、物投入和实施各种公共安全措施是与其安全风险成比例的,而且对其网络的可达性和工作效率的影响也是极其有限的。作者王令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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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建设准则

《世界轨道交通》杂志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面临着严峻考验,除了轨道交通自身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之外,对人们生命安全性危害更大诸如炸弹、毒气、恐怖威胁等事件屡见报端,骇人听闻的标题占据了各种媒体版面。这种令人不安的状况不仅严重地搅乱了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而且也严重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生命安全。然而,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普通乘客而言,他们对于这种突发安全事件的认知更多地是向城轨保安或工作人员求救,但有关专家指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日益突出的安全性问题,2010年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UITP)发表了一份题为《变幻世界中的安全公共交通》的意见书,不仅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基本准则和处置方案,也给出了城轨运营商或相关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好处。近两年来,不少国外轨道交通企业通过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对于处于类似安全环境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而言,这些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值得有关企业和部门参考及借鉴。
 
  城轨交通公共安全建设的全新认知
 
  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意见书指出,人们特别是城轨运营商必须对城轨交通公共安全要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最致命的威胁是来自于蓄意制造的人为破坏活动,而并非是意外发生的设备安全事故。也就是说,人为制造暗中破坏、扰乱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或者伤害乘客及工作人员等活动,其威胁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它从诸如一般的违反公共秩序、个人泄愤或反社会行为等普通事件,直至严重的恶性犯罪、蓄意破坏或恐怖主义袭击等重大事件。
 
  之所以城轨交通公共安全十分重要,是因为方便快捷的城轨交通是大多数人们特别喜欢的出行方式。据国外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表明,不少城市的轨道交通网络其每天运送的乘客人次至少与当地居民的数量不相上下,而更多的是甚至会超过当地居民人数,例如,拥有180万人口的维也纳市,每天约有220万人次通过公共交通网出行。但接踵而来的问题是,由于人们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可以到达城市的各个地方,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所以这种开放性使它十分容易遭受来自外部的人为攻击,造成致命的公共安全性问题。专家指出,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到2025年全世界公共交通的市场份额将比2009年翻一番,这个城市公共交通业的总体发展趋势,让城轨交通的未来公共安全显得格外重要。这是因为,乘客不仅期望安全且舒适快捷地从城市一头到另一头,而且还期望有个列车、车站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性。这不仅关系到乘客自身的利益,而且也是轨道交通运行商的核心利益之一,即关系到乘客日常出行是否愿意选择轨道交通。
 
  为此,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强调:一方面,提高乘客对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的认知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轨道交通运营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保护乘客、工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性,即对轨道交通安全性进行必要的投资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轨道交通运营商恰如其分的安全投资也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应,所以,进行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建设是一种重要的有益投资,而并非是轨道交通运营商的一个负担。例如,更具安全性的轨道交通会吸引更多的乘客,以增加运行收入;又如,由于安全防范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因人为损坏设施、乱涂乱画等现象,以降低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开支。德国汉堡高架铁路有限公司在其地铁车辆内安装了一套安全监控系统,使人为损坏设施、乱涂乱画等现象降低了约50%,这相当于每年减少了几百万欧元维修费用支出,与此同时,该公司投资建立的重大安全事件预案措施体系,为事件后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将财务损失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城轨交通公共安全方案的核心因素
 
  近几年来,不少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造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特定的公共安保系统,例如,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地铁运营商为了应对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而频发的各种安全问题,加强了地铁车站的安保措施;又如,法国巴黎地铁运营公司针对地铁列车和车站发生的偷窃及抡劫事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再如,美国纽约地铁运营商加强了诸如恐怖主义活动等安保举措,等等。然而,各国轨道交通运营商的实践证明,所有的安保系统都不是一个"单一"的解决方案,而是一个整合了所有措举的"综合"的解决方案,它们通常包括有以下三个核心因素:
 
  一是,技术及其装备。随着先进的安保技术的发展,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成熟安保设施可以满足地铁等轨道交通环境安全性的需求,例如,数字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信息传输系统、乘客语音提示系统、安全入侵检测系统等。与此同时,安保技术的发展还能帮助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和应用水平,以开发和发挥其巨大的安全潜能。
 
  二是,安全标准及规程。编制统一的应对各种各样安全威胁的有效安全标准及规程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能帮助轨道交通运营商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做到从容应对和处置。这种安全标准及规程除了包括各种各样安全事故的预案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相关的人员培训和事前演练,而且还应与诸如警方、设备提供商等相关合作方建立联络沟通机制。
 
  三是,工作人员。在轨道交通车站等乘客区域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这更有利于让乘客获得安全感,因为绝大多数乘客是无法感受到诸如安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的存在。而且,出现在乘客面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有素质高、业务强、装备好以及主动、热情、负责等条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种安全设施及其标准规程的效用。
 
  为此,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提出了以下各项建议:
 
  1.要将安保系统作为企业组织构架和文化的一个有机部分,并将其视为企业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
 
  2.要把安保系统作为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而不是企业的一个经济负担。投资建设安保系统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服务的吸引力,而且还能增加运量、降低运营成本;
 
  3.要对轨道交通运行体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即按照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准则,对整个运行体系进行结构化的、清晰透明的和相应方式的安全分析处理;
 
  4.要对公共安全威胁作好充分准备。在开放式的轨道交通环境中,任何人都不可避免遭受安全威胁的影响,然而只要运营方作好充分准备,这种风险和影响便能降低到最低程度,并使安保系统的反应效果达到最佳;
 
  5.要把握好工作人员的使用和培训。选择恰当的人员担任合适的岗位是保障公共安全的核心之一,要确保人员、规程和技术装备三者之间的良好搭配及默契协调,要重视人员的日常培训、练习和考核;
 
  6.要将安保系统纳入乘客服务范畴,成为轨道交通运行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即要与乘客之间建立起一个畅通的提供信息和联络的通道,让乘客在一个能感受到安全的优良环境中享受轨道交通工具;
 
  7.要强化与各个合作方的联系。保障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是所有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各个合作方不仅必须要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而且更应该明确相互之间的配合协同关系,应该要进行定期的信息沟通和实战演练。
 
  安保系统的实施流程
 
  公共交通国际联合委员会指出,轨道交通企业安保工作通常由预防、准备和响应3个不同的连续阶段所组成,这也是不少轨道交通企业安保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
 
  预防阶段的核心工作是进行安全风险的评估,这对于轨道交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及环境,量身打造识别安全威胁和风险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为每一个安全威胁和风险作好准备和响应所需的第一个步骤。对于轨道交通网而言,可以说无论是潜在的安全风险还是日常运行情况和环境,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每条轨道交通线路都必须进行独立的安全风险评估,作出其具体的安全评价及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
 
  在一般情况下,轨道交通企业可依据安全风险评估准则进行评价,即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文件,由企业及合作方相关人员(包括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它们包括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对影响人、财、物和环境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作出评估结果,并划定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的范围,制定出安全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将安全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由此可见,预防阶段实质上是通过轨道交通企业及其合作方的共同配合和努力,打造一个安保网络系统。实践经验告诉人们,轨道交通要实现百分之百的安全是不可能的,而且任何的预防措施也不可能消除所有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安全事件发生之前轨道交通企业必须要实施第二阶段的流程,即准备阶段。而准备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制订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应对计划,特别是要与当地政府安全部门和相关应急团队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要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实践对企业安保人员和运行人员进行严格的训练,以保证企业能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应对各式各样的安全事件;要定期审核和修订安全标准和相关规程,以不断地适应环境和运行情况的变化,以不断地吸取新的技术和经验。
 
  第三阶段响应的主要工作流程是,当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如何及时处置,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秩序。因为轨道交通是现代化城市交通和生活的"主动脉",迅速恢复运营对轨道交通企业和社会经济都是一个有力的支持。与此同时,响应举措的实施也能给广大乘客和轨交企业工作人员获得充分的信任感,使得他们有信心继续选择乘坐轨道交通出行,这也向一些安全破坏分子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这种安全破坏是可以抵御的,其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要完美实现第三阶段响应这个目标其中沟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实践证明,沟通往往是恢复过程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它除了轨道交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外,还包括与公众、媒体、外部合作方之间的有效沟通。
 
  几种特殊情况处置的实践经验
 
  实践证明,为城市服务的公共轨道交通是整个城市环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安全保障工作不可能由轨道交通企业单独完成,在安保实施各个阶段势必与外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与当局、警察、执法机构、应急服务机构、媒体等各个合作单位的职责划分;又如,与各合作方的财务承担和支付关系;再如,包括对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内社区、物业、学校、商场和乘客的宣传教育活动,等等。
 
  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公交公司与市政府合作开展一项称之为"帮教"的活动计划,该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针对一些经常聚集在地铁站的吸毒者,向他们进行公共秩序意识宣传,规范他们乘坐轨道交通的行为,旨在逐步减少乘客与吸毒者之间的冲突事件,使广大普通乘客感受来自城市社会的贴心服务,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近几年来,诸如奥运会、世博会和世界杯足球赛等大型活动给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了展示其优势的舞台,但这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的一场特殊考试,公共安全成为全球瞩目的关注中心。然而,这些大型活动恰恰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采取新举措的一个机遇,与此同时,也能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与其他外部利益合作方的紧密协作和沟通。例如,大型活动组织者往往要提前几年开始筹划,由包括轨道交通企业在内活动相关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的各方专门规划"作战行动理念",对轨道交通企业而言,在活动期间将面对比平常更难缓解的潜在安全威胁影响,这些安全威胁包括有各种流行病、高温热浪、低温寒冷以及电力故障、示威抗议等,可能会产生干扰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的不可预见的严重连锁反应。
 
  以往经验告诉人们,在大型活动期间保障公共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是"人的因素"。例如,在大型活动中来自不同国家的参访者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一旦发生安全事件,他们是首先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群,因此配备足够数量、精通外语、技能熟练的工作人员就显得格外重要。又如,许多轨道交通运营商有先见之明,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会派遣有关工作人员赴举行过类似活动的其他城市考察或工作,以便借鉴他们的成功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防止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威胁并没有一剂能够彻底避免的"灵丹妙药",人们可以做到的就是尽量降低安全风险和事件影响。不言而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对安全防范的人、财、物投入和实施各种公共安全措施是与其安全风险成比例的,而且对其网络的可达性和工作效率的影响也是极其有限的。作者王令朝